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鞍山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4700)
2.办学地点及校址: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0.1万平方米(约合1051亩),建筑面积21.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4.9万平方米、生活用房7.0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3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56万元;图书40万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语种: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男女比例:不限。
3.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学费标准 (元/年/生) |
1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3年 |
理工 |
4500 |
2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年 |
3年 |
理工 |
4500 |
3 |
620201 |
护理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4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5 |
60020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3年 |
3年 |
理工 |
4500 |
6 |
640202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7 |
5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8 |
510301 |
畜牧兽医 |
3年 |
3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四、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市发改(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6人间),1200元/年/生(4人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学习成绩及日常表现设奖助学金: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2.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3.学院设立奖助学金。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生源省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