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一)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非校考):
1.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计算综合分。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非美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非美术类非校考专业,需获得对应专业的省级统(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0.6+专业课成绩(统考)*0.4”计算综合分。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辽宁省生源考生报考录音艺术专业,需获得辽宁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包括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至少其中一个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0.6+专业课成绩(统考)*0.4”计算综合分。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使用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分数优先的原则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对于使用有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六)联系电话、网址
(七)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报考条件
(1)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良好,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个发音器官无缺陷。
2.各省校考考试形式及录取办法调整如下:
序号 |
校考 省份 |
校考专业 |
录取办法 |
考试形式 |
1 |
辽宁 |
书法学 |
承认辽宁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
取消校考 |
2 |
黑龙江 |
戏剧影视文学 |
承认黑龙江省编导省统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
取消校考 |
戏剧影视导演 |
承认黑龙江省编导省统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
取消校考 |
||
摄影 |
承认黑龙江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
取消校考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承认黑龙江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
取消校考 |
||
3 |
吉林 |
戏剧影视文学 |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
取消校考 |
戏剧影视导演 |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
取消校考 |
||
广播电视编导 |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
取消校考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
取消校考 |
||
4 |
安徽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一)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
使用统考成绩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七)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
使用统考成绩 |
||
广播电视编导 |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二)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
使用统考成绩 |
||
录音艺术 |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八)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
使用统考成绩 |
||
摄影 |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七)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
使用统考成绩 |
||
5 |
河北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承认河北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
使用统考成绩 |
广播电视编导 |
承认河北省校级联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
使用联考成绩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承认河北省校级联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
使用联考成绩 |
||
书法学 |
承认河北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
使用统考成绩 |
||
6 |
山东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按校考成绩录取 |
线上网络视频 |
摄影 |
按校考成绩录取 |
线上网络视频 |
||
录音艺术 |
按校考成绩录取 |
线上网络视频 |
||
书法学 |
按校考成绩录取 |
线上网络视频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校考成绩录取 |
线上网络视频 |
||
空中乘务 |
按校考成绩录取 |
线上网络视频 |
3.校考专业及考试内容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试内容 |
考试形式 |
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一、自备稿件 二、指定稿件及评述 |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
2 |
摄影 |
一、摄影作品分析 二、命题创作 |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
3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一、摄影作品分析 二、命题创作 |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
4 |
录音艺术 |
一、音乐听辨 二、场景声音描述 |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
5 |
书法学 |
一、隶书临摹 二、楷书临摹 三、行书创作 |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
6 |
空中乘务 |
一、中英文朗诵 二、形体展示 三、制服表演展示 |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
校考具体考试省份、时间、形式等信息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考录取原则:
凡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校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其他本科院校校考合格成绩),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同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以上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信息查询请登陆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
(八)注意事项
本招生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