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放开政府定价事项的通知》(辽价发[2015]60号)精神,我校将学生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并按照公示标准向学生收费。
本科艺术类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学费 28000 元/人.年。
本科普通类专业学费 28000 元/人.年。
专科各专业学费28000元/人.年。
住宿费2400元/人.年。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培养,根据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学生入学需要配置能满足学习需要的笔记本电脑。学校根据专业需要和市场行情,推荐合理配置和价位的电脑供学生参考。学生可自愿选择并通过市场采购相应的笔记本电脑。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政策措施及有关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275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