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奖励对象,设有多种奖学金;同时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通过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力学生成才。实施办法、具体金额和比例按当年国家、辽宁省和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国家(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人·年(2019年标准)
(3)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家庭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的等级、奖励金额和获奖比例一览表
(5)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
(6)新生入学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征集志愿除外),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①普通类
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10%(10人以下的省份1人,10人以上的省份小数点后4舍5入计算)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普通类新生入学奖学金。
②国家卓越农林
我校农学专业、园艺专业是国家卓越农林改革试点专业,录取到该类专业的学生,高于我校在该省该类专业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者均可获得国家卓越农林奖学金4000元。
③艺术类
辽宁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线6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外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艺术类新生入学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