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学院通过勤工助学、学费减免、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入学绿色通道和临时性补助等多种形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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