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的政策要求,我校建立健全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品学兼优的学生按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政策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帮扶政策。此外,学校设立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相关资助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学生持《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相关困难佐证材料于每年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每学年评定一次。每生每年2000至4000元范围内分三档认定助学金额。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学费,可附上相关部门证明进行申请。每生最高不超过6000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广东省大部分地区已开通办理,请咨询生源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贷款最高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