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原则
我校将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分类划线、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报考两所高职院校的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2.录取程序
(1)按照招生计划与考生实际参考类别,对普通考生和职高对口类考生、以及有无学考成绩考生分类并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经与上线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
(3)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呈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已录取学生与统招新生一样,于今年秋季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