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湘教毕办〔2020〕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建档立卡”贫困生就业帮扶全覆盖工作,全面深入了解我校开展“建档立卡”贫困生就业帮扶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招生就业办以及各二级学院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生就业帮扶工作做到全覆盖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结合“建档立卡”贫困生实际情况推荐就业岗位,要求精准推送岗位的数量不少于3次,且各二级学院每次推荐岗位情况需及时填制表格(附件1)上报招生就业办,实行帮扶分类和“一人一策”动态管理,努力帮助“建档立卡”贫困生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力争使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生实现百分百就业。
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院系负责人、就业工作部门专职人员和毕业生辅导员要从上到下积极主动认领任务,与“建档立卡”贫困生“一对一”开展结对帮扶,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切实提高“一对一”就业帮扶成效。
三、要认真落实“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增强“建档立卡”贫困生的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建档立卡”贫困生树立正确合理的择业观。
四、各二级学院就业干事应对“建档立卡”贫困生的就业帮扶情况进行跟踪记录、汇总,及时更新,并且上报招生就业办,确保就业帮扶信息真实有效。
此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保障有就业意向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实现100%就业,如未达到100%就业,学校“一把手工程”调研评优评先资格将被取消,所以,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务必保证有关工作落实到位。
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办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