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情况,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1、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27,各省的学校代码请见各省招生计划册)
2、办学属性:民政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3、办学地址:学校位于长沙市中心地区,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编410004)。
4、学历证书: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山西省单独招生计划详见山西招生考试网发布的《山西省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公告》。
招生代码 | 招生专业 | 科类 | 招生计划 |
690201 | 民政管理 | 文史 | 1 |
690303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文史 | 2 |
690201 | 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 | 文史 | 3 |
690101 | 社会工作 | 文史 | 2 |
6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文史 | 2 |
6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史 | 2 |
690301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文史 | 2 |
620811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文史 | 2 |
690305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文史 | 2 |
690305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设计与管理方向) | 文史 | 2 |
620201 | 护理 | 文史 | 2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文史 | 2 |
620804 | 心理咨询 | 文史 | 2 |
620502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 文史 | 2 |
670205 | 商务日语 | 文史 | 2 |
630804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文史 | 2 |
690302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文史 | 2 |
640101 | 旅游管理(英语方向) | 文史 | 2 |
610205 |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 文史 | 2 |
610205 | 软件技术(移动与人工智能应用开发方向) | 文史 | 2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互动媒体开发方向) | 文史 | 2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史 | 1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文史 | 1 |
630201 | 金融管理 | 文史 | 2 |
63050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 | 2 |
630903 | 物流管理 | 文史 | 2 |
690201 | 民政管理 | 理工 | 1 |
690303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理工 | 2 |
690201 | 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 | 理工 | 3 |
690101 | 社会工作 | 理工 | 2 |
6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理工 | 2 |
6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理工 | 2 |
690301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理工 | 2 |
620811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理工 | 2 |
690305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理工 | 2 |
690305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设计与管理方向) | 理工 | 2 |
620201 | 护理 | 理工 | 2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理工 | 2 |
620804 | 心理咨询 | 理工 | 2 |
620502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 理工 | 2 |
670205 | 商务日语 | 理工 | 2 |
630804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理工 | 2 |
690302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理工 | 2 |
640101 | 旅游管理(英语方向) | 理工 | 2 |
610205 |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 理工 | 1 |
610205 | 软件技术(移动与人工智能应用开发方向) | 理工 | 2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互动媒体开发方向) | 理工 | 2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工 | 2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理工 | 2 |
630201 | 金融管理 | 理工 | 1 |
63050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理工 | 2 |
630903 | 物流管理 | 理工 | 2 |
合计 | 100 |
三、招生对象
已履行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1、报名时间: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考生按照《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使用说明书》要求,在5月20日8:00 — 22日18∶00内 ,凭本人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2、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因疫情情况而定。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因疫情情况而定
4、所有报名考生请加入我校山西省单招咨询QQ群。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考试内容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文化成绩认定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成绩认定办法:
(1)普通高中生
文化成绩以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成绩折算成总分为认定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生所在高中给予认定。具体成绩折算比例如下:
文理科 | 学考科目及成绩折算比例 |
文科生 | 语文×30%+外语×20%+数学×20%+政治×10%+历史×10%+地理×10% |
理科生 | 语文×20%+外语×20%+数学×30%+物理×10%+化学×10%+生物×10%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分值
会考等第 | A | B | C | D | E |
换算分值 | 100 | 90 | 75 | 60 | 50 |
(2)中职生
文化成绩以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认定依据,科目成绩以学生所在中职学校认定的成绩为准。
请所有考生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 》(附件1),然后将《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 》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按以下步骤提交给我校招生办:
(1)电子版:考生将登记表、毕业证(在校证明)拍照,并将照片文件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文件名以“省份+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照片文件收取时间:截止至5月25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原件:考生将登记表、毕业证(在校证明)原件邮寄至我校招生办,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收件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收件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670722760。成绩单原件收取时间:截止至5月26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50分。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七、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结合考生文化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按“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按考生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单招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同类别考生的录取比例原则上按照同专业相应类别考生(普高生、中职生)报考人数确定。
考生(普高生、中职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总分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都相同时,依次按文化基础考核(学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政治、地理或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中职毕业生总分及职业适应性分数都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2、职业适应性测试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单独招生网。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报山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九、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004联系人: 刘老师
附件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考登记表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
市县(市、区)考生号
姓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民 族 |
政治 面貌 |
一寸 数码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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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所在地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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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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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 文科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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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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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记录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 |
科目 | 成绩 | 科目 | 成绩 | |||||||||||
语文 | 数学 | ||||||||||||||
外语 | 物理 | ||||||||||||||
历史 | 政治 | ||||||||||||||
地理 | 化学 | ||||||||||||||
生物 | |||||||||||||||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 |||||||||||||||
(工作单位) 毕业学校意见 |
负责人:学校(单位)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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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需考生本人手工填写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2、照片必须使用高考报名时数码照片。
3、高中生学习成绩记录填写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生学习成绩记录为在校期间各科目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