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办:
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秩序,确保公平公正,现就做好我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认识。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明确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各管理办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真实有效。
二、新生复查内容。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复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考试报名信息、志愿填报信息、身体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及成绩、录取资格等各环节信息的真实性,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及结果的客观准确性。新生报到后,各管理办要成立以主管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档案材料、照片、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逐一核实。
三、及时处理违规新生。对新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加分资格等材料不全或有疑问的,要高度重视、并及时查验核实。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及时报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由我办会同教学工作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请各管理办于10月27日前将核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