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2020级新同学:
欢迎你来到美丽的聊城大学!为让你一入校就对学校概况、学习生活环境有一个基本了解,请你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学生学籍管理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 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 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 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不合格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违反学校纪律的按照《聊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严重违纪的,取消入学资格。
2.本科各专业标准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二、学生考勤管理
1.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按时参加教学计划和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活动。上课、实习、劳动、军训、思想政治教育等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2.学生请假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相关手续资料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学生因病请假,应开具医疗部门证明,交准假单位审验。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学生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批准;长时间请假先由学院初审,报学生工作处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由学院初审,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共同批准。
3.学生请假超过日期不续假,按旷课论处;续补假须交验有关证明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视旷课学时数,根据《聊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
1.违纪处分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学生受警告处分的期限为6个月,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期限是8个月,受记过处分的期限是10个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期限为12个月。
2.违纪行为给予相应处分:
A、偷窃、诈骗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除退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B、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C、打架或策划打架,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者,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D、以现金、有价证券或其它物品为赌注,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根据《聊城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自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间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四、学生考试管理
1.考试形式包括期末、期中、章节考试等。考试方式一般包括闭卷、开卷、面试、实验操作、作业、课程论文等。
2.学生必须在考前做好准备工作,凭学生证和准考证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不准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如夹带小抄、交头接耳、偷看、收发信息、替考等,按《聊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应条款给予相应处分,同时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计算。
五、学生公寓管理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男女生不准私自互串宿舍,学生公寓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夜不归宿、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住宿。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离开宿舍时要锁门、熄灯、拔下充电器电源。学生公寓内禁止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自炊器具、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学生综合测评管理
综合测评从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定量考核。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奖学金、评选优秀和推荐就业、入党的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总分包括学业成绩和平时表现分两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70%和30%。平时表现的考核包括评议分和加减分两部分,其中评议分满分为60分,加减分满分为40分。加分包括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受到通报表扬、被授予荣誉称号、学术科研等,减分包括受到通报批评、处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等。
七、学生勤工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
1.学生入学后可以向学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注册学籍后,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学校各种“奖、贷、助补、减、免及‘绿色通道”等政策资助。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专职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
注:如遇其他不明白或不能处理的问题,可向所在学院或学生工作处 咨询。
聊城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