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标准的,按教育部及我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三、学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报到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高尔夫大街367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216号
五、来校途中切记注意安全。随身携带的户口、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录取通知书、现金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一旦发生被盗或遗失,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