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名称: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二、学院代码:13988(国标)、1827(省标)
三、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四、学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五、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六、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
(二)录取原则:遵循以统考科目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调档比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生源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报考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生源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调档,进行专业排序。
(五)普通类专业录取: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录取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专业排序中若考生投档分相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依次参照生源省(市)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决定进档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其他生源省(市),依次参照生源省(市)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文科类考生语文成绩、理科类考生数学成绩、考生外语成绩,决定进档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作退档处理。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学院公布的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市)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分相同,则专业分数高者优先。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江苏省外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市)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分相同,则专业分数高者优先;江苏省文化分达到省控线和专业分达到我院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5+(专业分÷专业满分)×0.5]×750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分相同,则专业分数高者优先。
(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报考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以上;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学位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八)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遵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学院所招生的专业对男女性别及比例不限。
(九)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十)上述录取规则若与相应生源省(市)招生录取政策不符,执行所在省(市)的招生录取政策。
八、录取结果公布:
(一)生源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招办)官方渠道。
(二)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官方微信。
九、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学费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650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学费17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三)退费: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执行。
十、新生报到: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或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具体报到信息以学院正式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十一、奖助学金:
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学生奖学金,年发放金额500余万元。奖学金及各种奖励获奖面达到45%。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和院长助学金,可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在校期间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监督保障:
(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生源省(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十四、联系方式:
邮编:221132
咨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潘安湖科教创新区学院路1号
十五、学院不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六、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