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入伍的新生可办理相关手续保留入学资格,并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二、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体检复查等,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收费标准及其他
1. 学费及住宿费: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2. 奖助学金:学校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生)、学校奖学金(最高12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县(区、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贷16000元,同时学校根据情况提供一定的勤工俭学岗位。
3.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学分,且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由国家认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工商学院。
4.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唯一职能部门,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相关的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