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1.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2.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校级学习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人),还设立有社会工作、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年·人),同时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6000元/年·人)。
二、学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成都金堂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中路351号(成都洪河校区)
三、进校后专业调整:在符合高考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新生报到入学以后,如学习确有专长或者因身体原因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可以按照《成都文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