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报考我院公安类本、专科的考生,请按如下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做好报考的相关程序。学院不单独通知考生。
一、填报志愿
(一)志愿填报批次及时间:
1.公安类本科专业
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
志愿填报时间:7月23~25日17:00时
2.公安类专科专业
志愿批次:专科提前批
志愿填报时间:7月23~8月5日12:00时
(二)志愿填报方法
在各市(州)招办官网《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
7月26日至7月28日8:30—12:00、13:00—18:00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地点
(三)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办法
考生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所在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本人高考招生体检表(复印件)。
三、考察
(一)考察对象
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并合格的考生。
(二)考察报到时间及地点
于7月26日至7月29日12:00以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参加考察。
(三)考察办法
考生经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后,在面试现场领取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出具的《考察通知单》,携带高考《准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名参加考察。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向考生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发函,商请提供考生在居住地(报考地)现实表现情况;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做好考生考察工作。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公安机关报到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