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动车组检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铁道机车(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铁道车辆(中外合作办学),以上六个专业在录取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是否服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调剂”选项选择“是”的考生进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调剂,选择“否”则不予调剂录取。如在所填报的六个志愿中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视为无志愿,不能调剂录取。特此说明。
3、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经过公示后,学院向吉林省招生办上报录取考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5、按教育部规定,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