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黄淮学院,学院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大道。
第三条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黄淮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46年的办学历史,是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改革战略研究试点院校,河南省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高校。学校占地2460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设有17个二级学院,53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农学、法学、教育学、医学等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万余人。
第六条学校位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的天中大地——河南省驻马店市,有一路之隔的南北两个校区。这里风景如画,嵖岈山、薄山湖、铜山湖,绿山秀水,争奇斗艳;这里文人汇萃,李斯、干宝、桓宽、范缜,文史俊杰,各领风骚。京广铁路、京深高铁、107国道、京珠高速、大广高速和沪陕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交通非常便利。
第七条学校大力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教学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与191余家行业企业合作组建“黄淮学院合作发展联盟”。与德国菲尼克斯集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合作共建了“工业4.0智能工厂实验室”、“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等32个省厅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平台,并获批国家发改委“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成功入选“数据中国”百校工程。
第八条学校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大学生创新创业园被评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黄淮众创空间”被评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学校被评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九条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与英国、印度、韩国等7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20多所知名高校开展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本专科项目达到12个,国际化办学水平位居同类高校前列,并连续承办了五届“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发布渠道:一是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三是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
第五章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新生。
2、我校严格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及投档原则,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政策加分及成绩,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3、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投档考生中,我校各专业均采用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按成绩从高到低(非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出现并列分时,按语数外排序)的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人才需求等情况,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确定招生专业与规模。通过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录取。
5、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遵循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投档原则,在文化分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获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对应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合格证的投档考生中,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各专业按以下成绩折算方式进行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美术学专业、动画专业、动画(合作办学)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出现并列分时,依次以专业分、文化总分、语数外分排序)。
(2)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出现并列分时,依次以专业分、语数外分排序)。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分×60%与文化分×40%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出现并列分时,依次以专业分、文化总分、语数外分排序)。
(4)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依据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按文化分×60%与专业分×40%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出现并列分时,依次以专业分、文化总分、语数外分排序)。
6、我校国际合作办学本、专科专业培养模式是:
(1)报考我校软件工程专业本科项目的学生,由我校和印度迈索尔大学(University of Mysore)共同培养。完成规定课程后,由我校颁发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迈索尔大学是印度五星级大学,已有上百年的办学历史。印度的软件工程技术在世界上名列前茅。
(2)报考我校会计学专业本科项目的学生,由我校与英国斯旺西大学(Swansea University)共同培养。完成规定课程后,由我校颁发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斯旺西大学以其卓越的教育水平和科研能力斐声国际,在学术成就和科研贡献方面拥有悠久且令人自豪的历史。在英国《泰晤士报》首届“英国最佳学生体验”评选中,凭借其在学生就业前景、设备设施、课业满意度和校园生活的出色表现,在全英170所高校中名列榜首。
(3)报考我校动画专业本科项目的学生,由我校与韩国东明大学(Tongmyong University)共同培养。完成规定课程后,由我校颁发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东明大学连续五年被评为“教育改革优秀大学”,拥有1600余家合作企业,就业率全国领先。
(4)报考我校与英国班戈大学(Bangor University)、印度迈索尔大学(University of Mysore)合作办学的专科考生,在我校学习三年,由我校和合作大学共同培养,成绩合格获得我校专科毕业证后,符合条件,如愿出国学习,可选择去合作大学继续学习。
第十七条我校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六章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八条 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台湾忠信德育奖学金、优良学风班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第十九条设置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学生救助等资助形式,对困难学生给予资助。
第七章学费与住宿费
第二十条我校各专业2019年收费标准暂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类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700元。
艺术类本科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700元。
医学类学费标准:本科:每生每年4500元。专科:每生每年4400元。
※我校本科合作办学会计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5000元;本科合作办学其它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3000元。
※我校专科合作办学学费每生每年12000元。
第二十一条我校按标准6人间收取住宿费,以发改委批复为准。
第八章毕业文凭
第二十二条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考核及格并修满规定的学分,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黄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