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安全、公正和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安全稳定
(一)全面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确保万无一失。完善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进一步提高高考安全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实行24小时值班制,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并快速妥善处理。切实协调解决好高考期间的照明供电、医疗保障、安全保卫、考生食宿以及防止噪声干扰等问题,为考生创造公平、和谐、良好的应考环境和氛围,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完善考试安全体系。一是强化安全保密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把试卷及答卷安全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考的各项保密措施,确保高考数据信息安全。狠抓命题和试题印制、运输、保管以及考试实施、评卷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明确各环节任务和岗位要求,做到思想重视、措施到位、制度完善、实施认真、纪律严明、条件达标、培训到岗、责任到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高考前组织一次安全保密专项检查,消灭死角,做到万无一失。二是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把好考场入口关,着力抓好考务实施和考场管理。各地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部署规划和规范要求积极完善标准化考点建设,保证考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外语听力考试的考务准备和实施工作。三是提升技防能力。进一步完善身份验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提升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对考场的管理和监督,所有考点必须对所属全部考场实施电子监控,并配置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金属探测设备和隐形耳机探测器等。
(三)严厉整肃考风考纪。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教育、公安、无线电管理、通信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有组织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受雇替考、利用互联网及无线收发装置等通讯手段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非法兜售高科技作弊工具等行为的联合防范和治理。健全诚信考试工作机制,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教育,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条款宣传工作,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条款内容,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考试诚信档案建设,客观记录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行为,依申请接受招生学校、用人单位等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考生身份认证和考场的管理,严防高校及高中学校在校生报名考试或替考。
二、积极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
我省是全国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自2017年秋季高中阶段入学新生开始实施新一轮高考改革。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鲁政办字〔2018〕11号),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根据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组织实施,要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积极推进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选课走班等配套改革,强化改革的财力保障、条件保障和组织保障。各高校要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设计,及时跟进相关政策措施,按照时间要求制定并公布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选拔体系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多样化科学选才机制,聚焦办学特色,明确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努力形成招生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良性互动。
2018年,我省夏季高考语文、数学科目继外语、综合科目后也将使用全国卷,实现了所有考试科目使用全国卷。有关部门要从维护考生切身利益,促进教育考试公平的角度出发,确保全国卷的平稳实施。
进一步推进配套改革。一是扩大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启动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健全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人才选拔模式。各高校要科学合理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报名和考核程序,规范组织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进一步促进科学选才。二是抓好免费教育师范生和免费医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报名、录取、报到注册程序,加强高校、地方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三是继续做好合并本科录取批次工作,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优化多轮投档办法。四是进一步做好艺术专业全省统考或联考工作,优化志愿填报模式,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三、做好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一)做好招生章程编制和发布工作。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招生章程编制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经我厅集中核定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省教育厅网站和本校网站上分别发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强化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考生的公示。加强对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考生及享受加(降)分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所有申请享受高考加(降)分的考生,均需就其对应的加(降)分项目向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申报,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具体办法,会同公安、民族事务等部门联合审查考生户籍、民族等特征信息。
(三)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配合我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高中学校要主动做好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系统培训,确保政策解读思想统一,口径一致,时间及时,方向正确,导向明确,内容准确。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政策规定、报考条件、学校往年录取情况、录取规则、防欺诈警示等基本内容和要求,向广大考生进行宣传。要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确保所有考生均有机会在高校招生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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