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8类考生,投档加分
根据政策,在今年高考中,以下8类考生在投档时可以获得加分:
一、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四、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可以获得保送资格,如未被保送录取,高考录取时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享受这一优惠的还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五、烈士子女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六、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投档。
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投档。
八、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重复计算。
这4类考生,优先录取
除了加分,还有什么优惠政策?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4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据悉,享受优先录取政策的包括: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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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考责编:drfcy 评论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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