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
1. 2017年4月、6月合格性考试和5月等级性考试什么时候进行?
2.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如何报名?
3. 社会考生如何报名?
4. 中职学校学生如何报名?
二、合格性考试
5. 合格性考试所有科目都能报考吗?
6. 国际课程班的学生需要报名报考合格性考试吗?
7. 学生运动员需要报考合格性考试吗?
8. 合格性考试成绩有效期多久?
9. 合格性考试补考有要求吗?
10. 4月份和6月份合格性考试是否可以同时报考?
三、等级性考试
11. 等级性考试有哪些科目?
12. 等级性考试科目什么时候选定?可以选考几门?
13. 报名参加等级性考试的条件是什么?
14. 暂未取得合格性考试的合格成绩,如何报名参加等级性考试?
15. 每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选定后可以考几次?选定后可以变化调整吗?
16. 等级性考试科目与高考录取有什么关联?
17. 等级性考试成绩如何呈现?如何折算记入高考总分?
18. 如果高一已通过合格性考试,后休学一年,现在复学读高二,是否可以报考等级性考试?
19. 2016年报考过地理等级性考试但缺考的考生,2017年如何报考?
20. 参加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往届生,若报考等级性考试,是否还需要重新参加合格考?
21. 等级性考试成绩有效期多久?
22. 已报考的等级性考试科目,但4月份合格考对应科目未合格怎么办?
四、其他
23. 高一、高二考生可以报考哪些科目的技能操作测试?
24. 中职校的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否可替代?、
25. 参加2017年高考的往届生需注意哪些问题?
26. 在外省市参加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上海可以认定吗?
27. 如何申请外省市成绩认定?
28. 若学生本人已申请参加本市的合格性考试,其外省市相应科目的成绩还可以申请认定吗?
29. 2017年春季高考报名过程中已提交过外省市成绩认定申请的社会考生,本次还需要提交申请吗?
1. 2017年4月、6月合格性考试和5月等级性考试什么时候进行?
4月合格性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合格性考试科目 |
4月8日(星期六) |
9:00—10:00 |
物理 |
13:30—14:30 |
化学 |
|
15:30—16:30 |
思想政治 |
|
4月9日(星期日) |
9:00—10:00 |
历史 |
13:30—14:30 |
地理 |
|
15:30—16:30 |
生命科学 |
6月合格性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合格性考试科目 |
5月13日(星期六) |
8:00起开考 |
物理、化学、生命科学 技能操作测试 |
6月28日(星期三) |
9:00—10:00 |
物理 |
13:30—14:30 |
化学 |
|
15:30—16:30 |
思想政治 |
|
6月29日(星期四) |
9:00—10:00 |
历史 |
13:30—14:30 |
地理 |
|
15:30—16:30 |
生命科学 |
|
6月30日(星期五) |
8:00起开考 |
信息科技 |
5月等级性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等级性考试科目 |
5月6日(星期六) |
9:00—10:00 |
物理 |
13:30—14:30 |
化学 |
|
15:30—16:30 |
思想政治 |
|
5月7日(星期日) |
9:00—10:00 |
历史 |
13:30—14:30 |
地理 |
|
15:30—16:30 |
生命科学 |
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通过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提供。报名时间为3月9日至3月16日,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安排。
社会考生是指非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年满18周岁或者初中毕业、结业)。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
考生可于2017年3月10日10:00至3月16日15: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首页(网址:http://www.shmeea.edu.cn或http://www.shmeea.com.cn)“考生服务通道”中的“考试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网上报名完成后,还需到报考的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0日(9:00—11:00,13:00—16:00)。若不确认,本次报名报考无效。
首次报名参加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完成注册后,考生通过注册的有效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系统。
已参加过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凭有效证件号或已获得的学业考报名号登录,登录密码使用证件号中不含字母的后6位数字。
中职校学生可作为社会考生报名报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见问答3)。
(1)4月合格性考试报考要求
高三在校生和已预报名参加2017年秋季高考的考生,若有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从未报考或成绩不合格,可选择报考对应科目;
其余凡报考过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的考生,因缺考或成绩不合格,也可选择报考对应的科目,但不能报考从未报考过的科目。
(2)6月合格性考试报考要求
高一在籍学生合格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其中地理和生命科学合格考中至少选择1门报考。
高二在籍学生合格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
未参加过高一、高二年级考试科目的高二、高三年级学生可向其学籍所在学校申请报考合格性考试。因休学等原因在籍但不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科目的报考。
社会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的笔试。
若考生在4月份合格性考试中有科目未获得合格成绩,可在4月18日调整6月份合格性考试的报考科目,但需要符合问答9的补考条件。
根据高中学籍管理规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学生必须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地理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是准予毕业的条件之一。毕业证书加注“国际课程班”。
根据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经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学生运动员,若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其他为选考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可予高中毕业,毕业证书加注“学生运动员”。
合格性考试不设有效期。
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得再报考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在校生可在获得成绩后2年内(休学学生的休学期不计算在内)参加该科目合格性考试补考(4月与6月均可),补考仅限一次。
不可以。
等级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命科学、历史、思想政治、物理、化学共6门。
等级性考试科目在3月报名的时候选定,首次参加秋季高考的考生最多选择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参加考试。考生若参加过2016年5月的地理科目等级性考试,则只需选择除地理科目外的另外2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参加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
14. 暂未取得合格性考试的合格成绩,如何报名参加等级性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17年4月份合格性考试,同时选报5月份对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若4月份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则5月份等级性考试对应的科目报考有效;若考生在4月份合格性考试中有科目未获得合格成绩,可在4月18日调整5月份等级性考试的报考科目。
15. 每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选定后可以考几次?选定后可以变化调整吗?
首次参加秋季高考时,选定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均只能参加一次,且不可更换考试科目。考生若再次参加秋季高考,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可更换,也可选择同一科目再次考试,但必须先注销有效期内前一次相关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
考生自选的3门等级性考试成绩经折算后计入高考总分。
等级性考试由高到低分为A+、A、B+、B、B-、C+、C、C-、D+、D、E共五等11级。其中A+约占5%,A、B+、B、B-、C+、C、C-、D+各约占10%,D、E共约15%,E为卷面有效成绩低于标准分值或约占5%。A+折算为70分、A为67分、B+为64分、B为61分、B-为58分、C+为55分、C为52分、C-为49分、D+为46分、D为43分、E为40分,每档相差3分。
18. 如果高一已通过合格性考试,后休学一年,现在复学读高二,是否可以报考等级性考试?
19. 2016年报考过地理等级性考试但缺考的考生,2017年如何报考?
2016年地理等级性考试缺考的考生,可参加2017年的地理等级性考试,但不可更改科目。
20. 参加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往届生,若报考等级性考试,是否还需要重新参加合格考?
不需要。凡参加过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往届生若已取得该科目的合格成绩(A、B、C、D为合格,F为不合格),可直接报考该科目的等级性考试。
等级性考试成绩两年有效。高中在籍学生因休学、留级等原因导致高中修习年限延长,其高中在读期间取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有效期可延长至学生毕业当年。
22. 已报考的等级性考试科目,但4月份合格考对应科目未合格怎么办?
未合格科目对应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报考无效,考生应在4月18日调整5月份等级性考试的报考科目。
高一可报考生命科学技能操作测试,高二可报考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的技能操作测试。
中职校的学业水平考试已在2016年下半年开考,目前两个考试不可替代。
需报名参加2017年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性考试,最多只能选报3门科目。
考生选报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如已获得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合格成绩(A、B、C、D为合格,F为不合格),则可直接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若选报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未获得合格成绩的,需先报名参加该科目的4月份合格性考试。
26. 在外省市参加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上海可以认定吗?
可以认定。考生若已参加过外省市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申请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考试成绩认定。仅受理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认定,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不予认定,等级性考试成绩不予认定。具体参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39号)。
(1)在校生:在报名期间按学校规定要求完成。
(2)社会考生:社会考生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3月15日至3月16日(9:00—11:00,13:00—16:00)到报名的区招考机构提交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申请表》。区招考机构于2017年3月19日至3月20日向考生反馈外省市成绩认定结果,考生需要仔细核对《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确认表》并确认签字。
28. 若学生本人已申请参加本市的合格性考试,其外省市相应科目的成绩还可以申请认定吗?
不可以。
29. 2017年春季高考报名过程中已提交过外省市成绩认定申请的社会考生,本次还需要提交申请吗?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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