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就是选学校和填志愿,各类涉高招诈骗也随之进入高发期。虽然每年都有各种高考招生骗局被曝光,但从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仍有高考学生和家长中了犯罪分子的圈套。北京高招录取将于8月6日至30日进行,教育、公安部门近日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防高考招录陷阱,以免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套路一 合作办学有门路直接入读
谢某开办的教育培训机构曾与一家邮电大学某学院合作办培训班,学员可以进入校园内旁听课程。谢某以帮其招收一个学生返点5000元为名,找邢某帮忙招生。邢某见此事大有商机,对外谎称是邮电大学副校长助理,可以帮助高考生入学并获取正式学历、学位。当时,小白高考成绩不理想,其母亲通过朋友了解到邢某有“门路”,便给了他30万元好处费。后来,小白确实拿到了邮电大学某学院录取通知书,但在学习期间他发现自己与众不同——上课没人管、考试单独考。小白的母亲就此事问过邢某,对方都以“现在是过渡期”“再等等”等理由搪塞。四年后,毕业的小白没有拿到毕业证,发现学籍也不是邮电大学,这才意识到被骗。邢某被抓后,小白才知道像他这样被骗的还有7个人,被骗金额高达220万元。最终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法官释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做了具体区分,分别以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为判断标准。高考招生诈骗案件中,犯罪数额往往属于“特别巨大”一档,起刑点也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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