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国家专项计划录取院校未完成计划
征集志愿的通知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录取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决定对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要求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5日23:00-16日11:00。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志愿对象为:2022 年国家专项计划实施范围的68县中成绩达到拟报院校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三)征集计划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四)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设置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
(五)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网址https://zj.sceea.cn,或使用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
(六)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投档时,不再受原下达市州配额的限制。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按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核准拟填报院校、专业代号及名称。
(二)考生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规避有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要求的专业。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应重新登录,查看确认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信息,并保存成功。
(四)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若经本次征集仍未完成,则在本科第一批录取结束后、本科第二批录取开始前,再次面向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
附件:2022 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国家专项未完成计划院校、专业及名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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