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要求,201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外语科考试仍然由笔试和听力两部门组成,卷面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听力成绩按卷面听力成绩乘以20/30记入考生总分,笔试成绩按卷面笔试成绩乘以130/120记入考生总分。笔试和听力考试不分卡,在同一张答题卡上作答,笔试考试结束后直接进行听力考试,中间不停顿。
2012年吉林省高考外语科继续采取2011年外语科考试的形式和办法。即:听力用校园广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用录音机在考场内播放)的形式播放录音。考生熟悉考场时,各考点将组织考生进行试听,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下发验收表,由考生签字确认听力试听效果。
为确保外语听力考试平稳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牵头,招生办公室人员、广电部门人员、高中外语教师和考点主考联合组成的设备检查验收组,对听力设备及其播放效果逐个考点、逐个考场、逐个喇叭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广电部门颁发合格证。听力考试期间,各地还要成立外语听力播放效果鉴定小组,成员由主考、副主考,考点学校外语教师,省、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巡视员组成(根据语种需要,由考区向每个考点派出2名外语教师)。
鉴定小组对播放效果负责,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省、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汇报并第一时间作出决策,所作出的决策具有权威性。
成立由供电、广电、纪检、教育、公安、招生办公室和考点组成的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外语听力考试期间突发事件,配备备用功放、广播、录音机等设备。另外,听力考试期间各考点考生所在学校要派一名带队教师负责考生管理。当认定本考点听力考试有效,个别考生拒不交卷,拒不离开考点,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监考教师应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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