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24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保送生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以下推荐保送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择优、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推荐办法,严格推荐标准,强化资格审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保送生推荐工作严格规范、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组
组长:武翻旺
副组长:姚培吉袁万银周荣钧李海波曹向阳史震
成员:刘芳尚赟李军王志华田文杰
(二)监督组
成员:李海波田文杰
(三)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史震
成员:魏钰强
三、具体办法
(一)选拔范围
高中三年学籍、就读均在太原市外国语学校且在本校完成高考报名及确认,自愿报名参加校内推荐保送的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正在接受校内违纪处分的学生无推荐保送资格。
(二)名额分配
1.教育部核定学校2024年推荐保送生限额为105名。
2.年度推荐保送生名额分别按英语文科、英语理科及小语种文科、小语种理科四种类型进行分配。
3.小语种名额按学生人数的35%,并采取“进一法”进行分配。
4.英语文科、理科名额按学生人数进行等比例分配。
(三)选拔依据
1.学校依据高中三年学年度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折算后的汇总成绩作为推荐保送生选拔依据。(如果按照综合排名确定推荐资格的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的,则按照三次学年度测试总成绩、语数外总成绩、语外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的顺次进行排序,确定推荐资格。)
2.高一学年度测试成绩、高二学年度测试成绩、高三学年度测试成绩分别按20%、30%、50%的比例进行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按等级折合成分值成绩,两项成绩相加后学生分别按文科、理科、小语种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拟推荐保送生资格。
3.经学校批准未参加高一或高二学年度测试的学生,其对应年度测试成绩所占比例增加到高三学年度测试成绩比例之中。
4.学校成立2024届毕业生保送审核组,按照公开程序严格审核学生成绩,并由市教育局监督。
(四)相关考试及分值
1.太原市外国语学校2021级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本校2022年8月22—23日举行的考试成绩作为高一学年度测试成绩,参加本校2023年7月28—29日举行的考试成绩作为高二学年度测试成绩。两次测试总分均为660分,其中文科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政治、历史、地理各100分;理科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
2.2023年10月14—15日,学校组织有报名资格且自愿参加高三学年度测试的学生进行了测试。2021级应届高中毕业生按文科、理科分别进行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政治、历史、地理)、理综(物理、化学、生物)测试。测试总分为66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50分、文综270分(政治、历史、地理各90分)、理综270分(物理100分、化学90分、生物80分)。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等级为“A”计5分,等级为“B”计3分,其它等级不计分。文科(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满分各30分。
四、公示与监督
(一)按上述办法确定后的拟推荐保送生名单在全校公示后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后,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学生放弃保送资格,不再增补。
(二)推荐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广泛接受社会和师生的监督。学校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学校:5631391,市教育局:4222998。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推荐保送资格,并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方案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太原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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