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规范考试招生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严格实行多级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安排专人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核查处理,确保公示、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自主选拔、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高职提前招生等须严格按规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加强考生报考资格、投档资格和录取资格审查,维护招生秩序。高校要认真执行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报名条件、材料审查、学校考核、监督制约和造假惩处,严厉打击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行为。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不得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中学范围。
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依法治考意识,加大招生违规处理力度。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四、深入开展招生宣传与服务
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优质服务切实提升广大考生的感受度和获得感。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指导、信访咨询、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重要考试招生信息须经当地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或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方可发布。加强考试期间对治安、出行、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热情关爱残疾考生,为残疾考生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持续强化合法报考、公平竞争宣传,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教育考生提高对不法分子以各类招生录取为诱饵的欺诈行为的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重点宣传涉考法律法规,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中学要通过开展纪律和法制教育、组织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等形式,面向今年高考考生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高考期间在校大学生的教育与管理,严格请假制度,严防在校大学生参加替考。各地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属地负责制,对考生和家长来访、来电咨询及申诉,要及时处理、积极沟通、耐心解释、快速反馈,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
本文转载至互联网,不代表福建高考网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官方删除
注:通过加密传输不会对外展示联系方式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