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浙江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浙教考〔2023〕6号)等文件精神,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从2024年高考起实施。为确保艺考改革平稳顺利实施,我院制定了包含美术与设计类等8个科类、方向的《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报考简章》,现予以印发。
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选择相应的省统考科类、方向(可多选),并同时填选相关信息,完成省统考报考手续。平行志愿批次录取志愿填报时,各科类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科类填报,同一科类内不同方向可兼报。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先参加相应科类、方向的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校考报名按照相关高校的要求,另行向高校办理报考手续,具体校考高校和专业见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s://gaokao.chsi.com.cn)或相关高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艺考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耐心细致做好报考咨询和宣传服务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74号)要求,指导考生及时、准确完成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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