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宗教学是属于哲学的二级学科,是认识宗教现象的本质,揭示宗教产生和发展规律的科学。宗教学所研究的对象是作为社会现象的宗教。宗教与哲学、道德、法律、政治、文学、艺术一样,是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每一种社会现象,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各个部门都应该而且可能成为人类认识和科学研究的对象,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独立的、自成体系的各种哲学社会科学学科。
(二)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备较全面的宗教学知识,了解世界名人宗教的历史与现状,熟悉我国宗教法规和政策,能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政府部门从事教学、研究、宗教事务管理、理论宣传、政策调研等工作的宗教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宗教学的基本理论,较全面地了解世界各大宗教的历史与现状,以及我国的宗教法规和政策,受到独立思考、分析问题、社会调研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三)研究方向
01宗教学理论
02佛教
03道教
04基督教
05宗教与文化
06宗教艺术
(各个招生单位研究方向略有不同,以上以南京大学为例)
(四)考试科目
方向1—5: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1哲学综合
④916宗教学概论(含宗教与文化)
方向6: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1哲学综合
④917宗教艺术
(各个招生单位考试科目略有不同,以上以南京大学为例)
(五)相近学科
与此专业相关的学科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社会学,人类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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