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考试阅卷及成绩统计工作已结束。按照教育部2009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各考点的考生质量和报名人数,结合我校专业实际划定出分省、分专业合格分数线。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共有647名考生取得我校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其中音乐学193人,美术学245人,工业设计209人。各专业合格分数线如下:
专业(方向) | 专业合格分数线 | |
山东省 | 非山东省 | |
音乐学(器乐方向) | 71分 | 70分 |
音乐学(键盘、声乐方向) | 77分 | 76分 |
音乐学(舞蹈方向) | 75分 | 74分 |
美术学 | 160分 | 140分 |
工业设计 | 165分 | 145分 |
注:各专业(方向)按综合分划定合格线。
音乐学(非舞蹈方向):综合分=主项成绩*70%+副项成绩*15%+视唱成绩*5%+听音成绩*5%+乐理成绩*5%
音乐学(舞蹈方向):综合分=主项成绩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于4月上旬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数据报有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重点院校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美术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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