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报考中,专业对学生来说非常非常重要。专业选择上,要学有兴趣、学有能力、将来想学为所用,那么就要对专业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在专业选择的过程中,既要了解专业本身的设置特点、教学课程、未来走向,也要了解同一专业在不同院校的设置差异,专业水平。
我们通常所说的“专业”,其实是个比较笼统的概念,有人可能说的是“学科类”,比如说“经济学类”;有人可能说的是“专业大类”,比如说“数学类”,有人可能说的是“专业小类”,比如说“金融工程”。而实际上,在教育部的《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是按照“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三级来进行规范的。
“专业”和“学科”,学科评估对高校专业水平的间接评价
“专业”和“学科”是两个不同的称谓,同时存在于高等学校中。
一般地,“专业”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简称专业目录)的中的专业,主要针对本科教育;“学科”是《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简称学科目录)中的学科,主要针对研究生教育。
在2012年新颁布的专业目录与学科目录中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专业目录的“专业类”,与学科目录的“一级学科”也可大致对应。因此,学科评估体系基本体现了专业的情况,学科评估结果,也可以间接地反映某所高校这个专业的办学水平。
一、专业设置,及文理科报考
1、专业设置:201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把“专业”按照“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三级进行了重新修订,其“学科门类”与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新增了艺术学学科门类,未设军事学学科门类,其代码11预留。专业类由修订前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修订前的635种调减到506种。
另外,新目录将专业分为基本专业(352种)和特设专业(154种)两类,并确定了62种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分别在专业代码后加“T”和“K”表示,以示区分。
2、专业招生:不同的学科类(专业大类或者专业),会对应中学的文理科设置,招收文科或者理科生。不过,近年来“宽基础,大口径;方向细,深度深”的专业大趋势,以及跨学科的需要,和专业生源多样性的需求导向下,有一些专业已经打破了传统的只招文科生或者理科生的限制,变成了文理兼招。一般来说,文科专业,主要是人文社会学科,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等。理科专业,主要是自然科学学科,涉及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
二、特色专业、重点学科开设学校、学科评估
1、特色专业:2007年教育部的《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发布》,是根据国家需要,在优先发展、紧缺专门人才和艰苦行业中,选择相关若干专业领域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不同类型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办学能力,发挥已有的专业优势,办出特色专业。
这类特色专业,是考生报考可以重点关注的。它除了国家需要外,也是院校的专业能力所在。
特色专业相关布点,可以参考“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专业栏目”来查看。预计十一五期间,将择优重点建设3000个左右的特色专业建设点。
2、重点学科开设院校:教育部2007年公布了国家重点学科中包括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其中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所覆盖的二级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
重点学科名单,一般来说“实力强、产出多、投资大”,间接地反映了一所院校在该学科的被认可情况,是考生选择专业时队院校专业水平的参考。
重点学科名单,可以参考“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专业栏目”来查看。目前共有72个一级学科,总计在84所高校,开设286个点(部分高校开设多个一级重点学科);共有303个二级学科,总计在181所高校,开设677个点(部分高校开设多个二级重点学科)。
3、学科评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学科评估,是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学科划分,对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
这个评估,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所需数据由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布的公共数据和参评单位报送的材料构成。
这个评估,能较有价值地反映院校的专业办学水平,可以为学生选报学科、专业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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