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替换分析式的书写格式。
为了合理而简洁地表现出替换分析法在应用解题时的具体路径或思路,我们规定了下述两种书写格式,并称为替换分析式。
(1)对于只需一个基本关系式求解的问题,采用如下格式:
在替换分析式的前面,我们要求写明所选的研究对象、对象所处的状态或过程以及所选基本关系式的依据;在替换分析式中,我们规定要在解题的基本公式外加方框,且对关系式中的所求量加圈;对不求量加转折箭头符号,然后进行分析替换。
为了使替换分析式在最后整理时简便,对于已分析替换的不求量和可消去的量,可都用细线划掉。
这里,除按规定所求量要加圈外,对没有替换的不求量要加下划线。但对同一个未知量(包括所求量和不求量)只需一个加圈或下划线。当未知量(加圈的所求量和加下划线的不求量)的总数跟关系式(方程)的个数相等时,方程组可解,即所求量可求得。
四、替换分析法举例
(见第八讲)
五、替换分析式换写成解题的一般表述形式的方法
要把替换分析式换写成解题的一般表述形式,十分容易,通常只要在基本关系式之后,加个“又”字,然后将凡是带有转折箭头的不求量的替换式按先后顺序填上,最后将推导符号改写为“推得:”,并填上其后的内容(所求量的显函数表达式,代入数据,求出结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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