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填报与录取
问:听说现在投档有的是平行志愿,有的是非平行志愿,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答:我省高校招生实行两种投档模式。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先分科类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对某考生投档时,遵循该考生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检索判断,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院校有调档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放到该院校。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科类: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第一批本科(A、A1、B类)(不含特殊类型招生)、第二批本科(A、B、C类)、高本贯通批、专科(高职)批的文史和理工两个科类。
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先投第一志愿,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问: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中,考试的成绩如何排序呢?
答: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特征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总分是指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的最后,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问:我想咨询一下,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中,高校将如何处理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
答: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批次(艺术类、体育类除外)的高校调阅考生档案,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达到或超过院校计划招生数的120%,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档案。高校要正确处理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批次的高校,省招考中心将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可根据招生计划数、生源分布情况等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招生微调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省招考中心开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录取分数线。
问:志愿填报的时候,我看到报考指南上有很多批次,这些批次有啥区别?
答:普通本科院校分两批录取。第一批分A类、A1类和B类院校:A类是教育部确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涵盖的专业、2019年在我省列入本科批次的院校;A1类是第一批A类院校中部分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分为A类、B类和C类三类院校:A类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教育部批准从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C类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高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录取随本校的录取批次进行。
问:我是今年高考考生的家长,想咨询一下,每个考生的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会不会进行公布?我们怎么才能知道各个渠道是否公平公正?
答: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等有关要求,会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例如,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负责公布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招生来源计划、招生章程;公示取得保送生资格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合格考生名单等。
我省招考中心负责公布我省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和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我省享受政策照顾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
各县级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政策照顾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合格考生名单。
高校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合格考生名单。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中学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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