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科协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正式公布《2023年“英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英才计划”工作由中国科协、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相关高校、省级科协、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共同参与实施。相比去年,计划实施范围进一步拓展,培养高校数量增至58所,覆盖25个城市,计划培养1700余名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中学生。
根据《方案》,这批中学生将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一流高校,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自然科学基础学科领域的知名科学家指导下,参加为期一年的科学研究、学术研讨和科研实践。
《方案》显示,“英才计划”导师原则上应从“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导师中推荐,以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为主。每位导师培养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导师应要求学生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培养周期内到校参加培养不应少于10次,并对学生《成长日志》进行审核。
省级管理办公室根据《“英才计划”中学参与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确定参与中学,中学负责推荐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基础学科具有浓厚兴趣的高中一年级和高中二年级学生参加报名。学生相应学科成绩排名应在年级前10%,或者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5%。
据悉,省级管理办公室和高校联合对报名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和创新潜质进行笔试、面试。笔试可选用全国管理办公室提供的五学科潜质测评试题,也可自行命题。省级管理办公室和高校根据学生报名材料和笔试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面试学生与入选学生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1。学生通过面试后进入培养环节。
在培养周期(2023年1-12月)内,导师将根据学生兴趣和实际情况提出培养计划,师生共同实施。全国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冬令营、夏令营、野外科学考察等综合实践活动。
省级管理办公室和高校还将适时开展初期、中期及年度评价,并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合格学生和参加国际竞赛及交流活动候选学生。评价为合格和优秀的学生授予《培养证书》,评价为不合格的学生不授予《培养证书》。
根据《方案》公布的日程表——
2022年11月,将完成推荐导师、学生网报、审核等环节;
2022年11月26日-12月4日,省级管理办公室和高校组织学生进行学科潜质测试;
2022年12月5-9日,确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
2022年12月10-18日,高校和省级管理办公室按学科组织面试,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附:2023年“英才计划”实施范围
(一)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
(二)58所高校
(三)学科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
(四)试点省份及高校
河北省(河北师范大学)、辽宁省(东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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