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积极推动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并将2015年“5+3”一体化培养的招生计划及时报送高等教育司。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
本文转载至互联网,不代表福建高考网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官方删除
注:通过加密传输不会对外展示联系方式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
用户名不存在
密码输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