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科目
书法类专业校际联考共考三门科目,分别是书法、篆刻和线描,考试说明详见附件2.
为统一考试组织管理,考生须参加三门科目考试。院校可根据本校考核和培养要求,采用部分科目成绩作为本校校考成绩,但须在本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并公布。其中,广州美术学院要求书法、篆刻和线描3门科目;肇庆学院要求书法和篆刻2门科目;岭南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北京城市学院和绍兴文理学院要求书法1门科目。
(三)成绩公布和复查
考生成绩在各院校网站公布;成绩复查由各院校负责。
(四)合格证发放
书法类专业校际联考合格线的划定和合格证的发放原则,由各院校按照教育部要求自行决定,广东省考生的合格名单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上报,外省考生的合格名单由相应院校上报。
三、录取模式不变
各院校在我省书法类专业的录取模式仍然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47号)公布的招生办法执行。院校录取原则由各院校制定。
请各市及时通知本辖区内的各有关中学和考生,并提醒考生随时关注拟报考院校的官网和官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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