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用途)44,850万元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3月1日至3月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否则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0-37627855,传真:020-37627963。
点击下载附件:2019年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本科高校资金分配汇总表.pdf
附件: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