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经费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1日至3月7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科研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37628711;传真:020-37627742;电子邮箱:kyc37628091@126.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07室(邮编510080)。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2019年高等教育“冲补强”计划经费安排表.xlsx
附件2-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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