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和办学秩序
各成人高校要明确办学定位,充分体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严格执行脱产、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不得招收脱产学生,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被取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各成人高校要在招生宣传中提醒考生,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政策中对报名学历条件要求的相关内容(详见司法部网站)。
各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三十个不得”工作禁令。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根据今年高职扩招工作任务,结合高职扩招工作方案,统筹继续教育与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配合做好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要认真履行对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的监管职责,会同纪检部门重点督察成人高校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承诺、违规设置函授站(点),通过减少培养环节降低培养成本进行生源竞争等不良行为,维护招生和办学的良好秩序。
五、实施“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高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对于考生应知应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新媒体手段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使招生“阳光工程”更加制度化、常态化。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不得出台降低标准违规招生的政策,严禁委托中介招生,严禁将收费与录取挂钩,严禁未经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等行为。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考生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统筹做好成人高校招生和高职扩招工作
高职院校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我省今年10月将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实施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安排当前人才缺口较大、发展潜力好的专业(如学前教育、护理等专业)面向退役军人、幼儿园教师、企业员工等群体招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将通过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招收的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各有关高校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成人高校招生和高职扩招工作,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开展招生政策宣传,科学引导考生报名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确保完成高职扩招和成人高校招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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