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民汉双语招生工作的通知 已公布,具体如下:
为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民族人才培养,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服务少数民族地区,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民汉双语招生工作。现就我省民汉双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民汉双语预科招生院校: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6所院校。 民汉双语民族班招生院校:贵州民族大学、铜仁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所院校。
二、招生区域及报名条件
招生区域:我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所属县名单附后)。
报名条件:户籍在以上所属县范围内,能用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其中一种流利交流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
三、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报名办法
考生自行登录贵州省民族语言口语测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准,报名时间:5月17日-6月6日,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9日-6月12日。考生报名时所填写信息必须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以免造成考试成绩无效。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2018年6月13日-15日。
测试地点: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考生按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于考前半小时持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准考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到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候考。同时缴纳测试费40元/人,缴费方式:微信支付(考试时须向工作人员提供缴费电子凭证)或现金支付(考前1个小时内办理,办理时间上午8:00至下午17:00)。
五、测试工作
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测试语种、题型、分值、时间及成绩查询
民族语言口语测试语种为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考生可选择其中一种报考;测试题型有词汇翻译、句子翻译、短文翻译;分值为词汇翻译20分,句子翻译40分,短文翻译40分,总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5分钟以内。
考生于6月20日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二)测试方式及评分
参加口语测试的考生现场抽题,根据试题内容用民族语言答题;口语测试专家按测试程序、要求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六、民汉双语招生报考资格线
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口语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划定民汉双语预科、民汉双语民族班报考资格线。
七、录取工作
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成绩达到报考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民汉双语预科、民汉双语民族班志愿。招生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民汉双语预科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批次录取,民汉双语民族班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录取,民汉双语民族班专科安排在专科批次录取。考生凭高考准考证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八、宣传工作
为确保民汉双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招办、有关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招生院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章程,各级招办要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
九、严明纪律
民汉双语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此项招生工作的各环节工作人员和考生要自觉遵守招生考试工作纪律,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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