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要按照《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健康考试须知》要求,提供相关疫情防控材料,入场时接受检查。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将依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在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最新考试防疫要求,提前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做好考试准备,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做好个人防护,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3年1月1日16时至考点封闭前,考生可到考点熟悉考试环境,但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四、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除必需的考试用品[画板(画夹)、小画架、画笔、颜料、水盒、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等]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手表等计时设备、定画液、九宫格、电动橡皮、马克笔、各种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图片资料等)不得带入考场。画板、画夹上不准粘贴各种图案。使用画板(画夹)、小画架时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考场配有专用板凳,不允许考生自带板凳、马扎及各类座椅。考生须按座位号规定位置就座。
六、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无线耳机及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
七、上午开考前40分钟、下午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场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非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场。
素描、速写按一场次对待,素描考试未参加,速写考试不允许入场参加考试。素描收卷和速写发卷期间(11:00-11:15),考生不得离开座位。
八、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证件固定在画板上以便查对。领到答卷纸和试题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准考证号最后两位数字。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按照试题要求使用答卷纸,在答卷纸答卷框内作答,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遇试题、答卷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答卷纸皱折、撕破、穿孔和污损等问题,应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考场内钟表的显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十一、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题、答卷,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使用定画液及同类产品喷涂答卷或画面,不得对试题、答卷内容拍照或以其他方式存储、传播,不得将试题、答卷带出或传出考场。考试期间应注意保持考场清洁,不准在墙上、地上乱涂乱抹,不要把颜料甩到墙上、地上。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或监考员。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收卷时,考生要确认自己的条形码,并配合监考人员将核对无误的条形码粘贴在自己答卷的“贴条形码处”,注意索要条形码的“考生留存部分”,并妥善保存。待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题后,方可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和考试区域。退出考场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要聚集。
十三、如不遵守考场规则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触犯我国《教育法》,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在2023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美术统考,须在考试前5日内向本人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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