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精神,清华大学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2018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
日程安排和公示
2018年3月26日-4月15日,领军人才选拔招生报名。
2018年5月2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8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8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8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认定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根据其初评成绩、复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确定候选人;初评“良好”及初试通过的学生根据其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确定候选人。专业特色选拔项目测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决定入围专业类的认定。
2.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学科类型)保持一致。
3.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10分~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学生骨干培养项目;(2)为学生配备“学业导师”或“校友导师”;(3)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团队、公益志愿等;(4)提前入校接受培训,做好在大学班集体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准备。
4.对于可以获得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5.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6.我校2018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的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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