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方案》提出,
将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高职考试招生办法,开展“3+4”(中职与本科)、“3+2”(高职与本科)贯通培养试点,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规模,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和人才规格层次需求,在护理、学前教育、现代服务业等人才急需的民生领域,稳步扩大中高、中本贯通专业点规模。
方案还提出,
将按照“社会急需、适合成人、易于就业原则”,重点布局在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确保高职扩招学生就业前景。
以下为方案全文:
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经过5-10年左右时间,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整体办学质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1.推进各层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设区市为主统筹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推动中等职业学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支持县域中等职业学校转型发展,统筹县域内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办好一批县级职教中心,重点建设1-2个对接县域主导产业的专业群,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下放技工院校审批权限,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设区市建设1所以上示范性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做大做强高职院校,扩大招生规模,针对不同生源的特点,灵活学制、分类管理、分类教学、因材施教,保证培养质量。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创新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机制,推动学科专业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推进校地、校企、校所联动,高水平大学与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
2.推动区域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推动设区市在工业区、开发区建设职业教育园区,引导职业教育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推动福州新区职教城建设,打造以高水平国际化为特色的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示范区。支持厦门建设以闽台合作为特色的职业教育闽台合作交流先行区。建立职业教育闽东北协作联动机制、闽西南协作联动机制,发挥福州、厦门和泉州的核心引领作用,强化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协同发展区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支持设区市组建“1+1+X”(1所本科高校、1所高职院校、若干所中职学校)办学联盟,探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特色化发展路径。
(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3.健全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完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改革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不同群体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支持技工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办“三二分段制”五年制高职。开展“3+4”(中职与本科)、“3+2”(高职与本科)贯通培养试点。适度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规模。完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等获奖选手免试入学政策。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做好面向现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开展退役军人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支持适合的退役军人进入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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