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加快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加强数字媒体制作室、数字化教室等硬件基础建设,优化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一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在线精品课程,90%以上的职业院校建成不低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要求的数字校园。加强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建设校级专业教学资源库,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广远程协作、实时互动、翻转课堂、移动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模式,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11.积极开展职业培训。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人群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人次绝对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2倍。对经各级人社部门备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人员,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政策,并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不断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五)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12.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招聘制度。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13.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推动建设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培训培养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加大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定期组织选派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内外研修访学。探索分专业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75%以上,培育50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六)加快对外开放步伐
14.服务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加大台湾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引进力度,开展“校校企”合作,合作创办职业院校、共建二级学院、成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合设立专业、联合培养产业人才。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科技能竞赛等面向台湾地区学生开放。支持在闽的台湾优秀教师申报“闽江学者奖励计划”。
15.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与职业教育先进国家的交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支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引进国际职业教育标准和一流课程资源。建好中德(福建)教育发展与合作中心。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能力,吸引沿线国家学生来闽留学,在沿线国家建设海外职业教育培养培训基地,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到2022年,建成15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5个海外职业教育培养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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