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高校,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和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19〕13号)、《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19〕12号)、《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19〕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高招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地点
江西教育发展大厦。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邮编:330038。
二、录取批次和时间
(一)提前批本科录取(7月8-12日,艺术类23日结束)
(二)国家专项本科录取(7月13-15日)
(三)第一批本科录取(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7月16-22日)
(四)第二批本科录取(文理类,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本科录取:7月23-31日;艺术类录取7月23日-8月3日;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录取:7月26日-8月3日)
(五)提前批高职(专科)录取(8月5-7日)
(六)高职(专科)录取(8月8-13日)
三、网上录取联系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要求,江西省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高校可通过网络院校端下载阅读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决定录取与否,形成录取新生名单。在网上录取过程中,招生高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组联络。
四、录取组织工作和录取体制
江西省高招录取工作由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统一领导,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批次依次进行。
考生填报的志愿是考生诚信的体现,是考生、高校、招生考试机构三方的电子“契约”与协议,是招生考试机构投档、高校录取的依据。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规定,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要求退档。招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五、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江西省今年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军事类、国家专项本科(不含需政治考核面试的高校)、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直招士官高职(专科)、高职(专科);艺术类,提前批本科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省艺术统考”)成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高校[含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5个专业组(以下简称“5个专业组”)]、第二批本科认可省艺术统考成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高校、高职(专科)批次院校;体育类,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三校生类,文理类本科、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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