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8省市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标志着我国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从试点阶段迈入逐步推广阶段。
8个省市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主要在“3+1+2”考试科目设置、改进选考科目赋分办法、调整选考科目考试安排、调整外语科目考试安排等方面进行了政策微调。在降低中西部省份高中学校选课走班教学的难度;增加考试区分度,以适应生源大省的投档录取;保证高中教学秩序、减轻基层中学教学工作负担;缓解外语考试在命题、组织管理方面的压力等方面做了重点考虑。
综合来看,8省市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了区域差异性,有利于改善高考改革的科学性与公平性,推动改革平稳进行。
回顾过往,从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浙江启动首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到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再到本轮改革试点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高考综合改革一直朝向“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的方向努力。
在改革过程中要尊重教育规律,坚持循序渐进,对改革的复杂性及其可能带来的风险要有充分的认知。随着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增加,高考改革的复杂性也在增加,全国范围内存在文综和理综传统考试科目、浙沪等地“3+3”考试科目、8省市“3+1+2”考试科目等不同的设置,这无疑将会增加考试机构和高校招生工作的难度,必须认真研究。
同时,我国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实施新方案的8个省市与浙沪教育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省份与东部地区省份的教育基础条件均存在差距,要重视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协同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这就需要加强省级统筹力度。政府各部门要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增加对高中教育的投入,重点解决高中大班额问题和师资结构性短缺问题,保障与高考改革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多方探索增加高中教师编制。同时促进教考联动。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逐步实现新高考、新课标、新教材的统一,为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提供良好环境。同时,还要推进中高衔接,高等学校与高中学校之间要加强招生与培养的联动,共同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协同开展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
(作者为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钟秉林,本报记者赵婀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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