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4级各专业学费标准按闽发改价格函〔2023〕283号文件执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按闽价费〔2016〕87号文件执行。学生因转学、退学、休学以及其他原因变动学籍的,学院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规定一律按实结算。
(一)学费标准
1.农学、林学、动物医学、园林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人民币19000元;
2.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农村区域发展、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英语、广告学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人民币20000元;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交通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人民币22000元;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人民币23000元;
5.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大学一年级至三年级每人每学年学费人民币25000元;大学四年级出国留学的学生,按加拿大圣文森山大学的收费标准向其付费(学费约20000加币),学院不另行收取学费,选择留在我院继续就读的学生,第四年学费按照每人每学年人民币20000元。
(二)住宿费标准:学生住宿配置空调、热水器、电风扇等,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含空调)按每人每学年人民币1020元至1300元。
(三)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