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学费标准按照6000元/生·学年收取。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住宿费按照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
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通过银行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因故未按时缴费的,需向学院招生办提出书面说明并获得同意,逾期无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我院的考生于2020年9月秋季报到入学。(2020年因新冠肺炎影响上述具体时间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录取时间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