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学费标准按照6000元/生·学年收取。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学生住宿配置空调、电风扇等,住宿费按照闽价[2012]567号文件,普通宿舍收费标准执行,学校住宿费(含空调)标准为550元/生.学年。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学校有关要求,通过银行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未按时缴费的,需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说明并获得同意,逾期无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