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我校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2、退费办法: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关于学生退费的有关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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