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其中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厦门市属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每生每年资助45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每生每年资助2800元。
3.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其中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5.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其中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入学),可获学费减免,其中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7.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8.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9.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学费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
(3)辅助措施。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竞赛奖金、宏志奖学金、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应急救助、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